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暗访美国月子中心


位于美国洛杉矶东部奇诺岗市主流社区的华人月子中心近期成为舆论焦点。当地居民去年年底举行抗议示威活动,对该地区月子中心造成的环境问题表达强烈不满,奇诺岗市政府因此关闭了当地用于给中国孕妇提供坐月子服务的月子中心。不过,奇诺岗抗议事件发生后,华文报纸上月子中心的广告并未明显减少。这些月子中心是合法的吗?究竟是怎样经营的?《环球时报》记者最近以顾客身份与报纸上刊登广告的月子中心进行了接触。这些月子中心都热心回答了记者的电话咨询,有的还同意记者前往“参观、访问”。一番暗访下来,记者发现,月子中心的经营状况并不都如此前渲染得那么糟。合法月子中心的正常经营并未受到很大影响,但一些经营者为避免麻烦,确实更加小心低调了。
食宿收费每月三四千美元
《环球时报》记者按照广告信息,找到了位于洛杉矶县中部蒙特利公园市的一家华人月子中心。华人居民比例在全美最高的蒙特利公园市的月子中心至少有十几年历史。记者驱车来到坐落在半山腰的一座独立屋前,从外面看上去,这座豪宅与周围同为价值80多万美元的豪宅没什么两样。一名女士在这座豪宅门口张望,估计是此前和记者通话的月子中心的王小姐。在说明记者就是和她通话的那位先生后,记者跟随她走进了这家月子中心。这所两层楼的房子目测总面积200平方米左右。一进门,几盆花木入眼,迎面墙上“宾至如归”的牌匾让这所住宅立刻有了经营性场所的味道。十几平方米的客厅比较简陋:2张长沙发、一台电视机和一部传真机,这里就是处理“公务”的场所。据王小姐介绍,这个在华文媒体上长期刊登广告的月子中心,是一家在美国合法注册的公司,是“按章纳税的”。“美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一定要经营什么,那为什么不能经营月子中心?”王小姐说,“我的房子没有违反改建规定,美国政府也允许外国人在美国生小孩,我们给到美国生小孩的华人提供方便,赚自己该赚的钱。”王小姐说,她们的月子中心有多年历史,已有多处经营场所。这是他们公司条件最不好的一处月子中心。据了解,在美国开办月子中心这类营业场所,第一要有执照,第二不能私搭乱建,第三要有专业人员,第四一个房子最多住多少人有规定。所谓合法经营主要是指依法纳税。在加州洛杉矶县,注册公司是可以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但一般只是用于办公。如果另有商业用途,如开餐馆、办幼儿园和食杂店等,需要当地市政府审批。而月子中心相当于租房,是很正常的,“不正常”的是给租客(孕妇)提供餐饮,但如双方同意,法律是无法干涉的。在美国生孩子就可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是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简言之,就是“出生公民权”,这样的孩子在美国被称为“定锚婴儿”。有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在美国出生的“定锚婴儿”约30万。根据1965年修改的移民法,“定锚婴儿”在21岁后可以为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绿卡。这一处于灰色地带的法律,成为一些人实现“美国梦”的途径。王小姐介绍说,这里的待产孕妇和坐月子的产妇,是分开居住的,主要是考虑饮食上的不同和坐月子需要相对安静的环境。待产房住宿及三餐,每月大约3000美元左右起价。房型不同,收费也不同。价位最高的豪华贵宾套房,每月收费4400美元。坐月子房分为两人共用卫生间的雅房、带卫生间主卧和带客厅的豪华间3种标准。通常,雅房是每月2500美元起价。主卧通常为每月4000美元到5000美元,豪华间的价位就更高了。《环球时报》记者参观的这栋房子是供坐月子用的,分为“婴儿室”和产妇住房两部分。“婴儿室”位于一楼。不算大的房间,有6张婴儿床,还有一张供护理人员休息的单人床,看上去还算整洁。二楼大概有四五个房间,坐月子的妈妈都住在二楼,给孩子喂奶时和吃饭时下楼,或者由护理人员把孩子抱上楼喂奶。记者在二楼看到的一个房间是带有卫生间的主卧房,活动餐车上吃剩下的饭菜,显示了这里送餐到房的服务。
高级月子中心堪比五星级酒店
记者暗访的另一个月子中心,位于蒙市闹市区的一个两层小独立屋,距离餐馆、超市和小商店,只有1分钟步行的路程。经营者张小姐说,她的月子中心每次最多可以接纳4位客人,待产、坐月子都在这里,整个过程按3个月计算,全部房间都是带有卫生间的主卧,普通间的食宿费用是9000美元/90天、豪华间1.8万美元,VIP间(一对一照顾)3万美元。张小姐给记者看了一下坐月子的每周食谱,一周7天的三餐都是不同的,菜谱中不乏海参汤等“名贵”菜肴。记者看到餐盘中当日中午的月子午餐是红豆米饭、三杯鸡、青椒炒肉、排骨汤和青菜。与号称洛杉矶最高端的月子中心相比,王小姐和张小姐的月子中心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这家机构位于洛杉矶东部圣地玛斯豪宅区,该机构网站上宣称其是洛杉矶价位最高、服务最好的月子中心,公司仅接待客户的面积就有1万平方英尺(约合929平方米),每所豪宅住5名孕产妇,房间设施为五星级酒店标准,别墅区域内有网球场和游泳池等健身娱乐设施。这家月子中心的价位从每月2.8万到3.2万美元不等。这家公司的网站还显示,该机构在北京、上海等中国的几大城市,均设有办事处。不过,对于来自美国地区的咨询,这家公司还是有所警惕的,他们要求真正的客户在国内直接通过QQ方式与他们联系。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华人的月子中心只接待华人。华人月子中心在美国的具体数量目前还无法估算,也无法调查。根据刊登在华文媒体上的月子中心广告推断,这些月子中心聚集在美西、美东和美南等华裔居住集中的地区,由于美西地区(洛杉矶和旧金山)距离大陆相对近一些,并且华人月子中心的业者相对活跃,因此美西地区的月子中心看似多些。来自拉美、亚洲及世界各地的大量孕妇涌入美国生孩子的情况早已有之,且增长速度惊人。以往是以西班牙裔等居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包括台湾和大陆的华人孕妇开始增加,而南加州最早的月子中心可能始于台湾移民社区。
在美待产不一定适合国人体质
《环球时报》记者接触到的月子中心都特别提示,入住产妇必须在怀孕6个月前办理好赴美旅游签证,整个服务流程是:国内咨询→预订房间→办理签证→入境美国→入住月子中心→待产分娩→办理宝宝出生证件→送机回国。月子中心基本上提供一条龙服务。张小姐告诉记者,客人抵达美国后,月子中心从接机开始接手孕妇在美国的各项事宜。通常是先约见几名当地私人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客人选定医生后,就由这名医生安排产前检查,确定进入产房的时间。顺产情况下,要向医院缴纳2000多美元的生产费用,还有2000美元左右给医生的费用;如果剖腹产,缴纳的费用为7000美元甚至更多。这些都是正常的就医费用。在两家月子中心,护理产妇和婴儿的都是年龄在50岁以上的妇女。不同的是,张小姐的月子中心客人少,聘请的是在美国受过护理训练的专业人士。王小姐家也是有着相当多经验的护理人员,但并没有取得美国护理证书,王小姐称,如果聘请有证书的专家,费用很高,她们的月子中心需要雇佣很多护理人员,请不起。综合王小姐和张小姐的介绍,待产妇及产妇的房间,一般都配有电视、小冰箱、中国直播免费电话和网上视频。在同一别墅内,也可以与其他孕产妇交流。月子中心有日常起居、外出游玩的详细安排。像王小姐管理的月子中心,每周安排包括产检、购物和游玩的3次外出活动,每次活动约4个小时,所到之处都是洛杉矶较大的购物广场和著名景点。一些月子中心还定期请当地私人医生,为产妇开办婴儿护理与母乳喂养专题讲座。总体分析,月子中心的利润有4部分:住房、餐饮、照顾婴儿和产妇以及提供交通工具。记者在一家月子中心碰到一名来自上海的孕妇,她说,她在中国办签证时穿的是风衣,签证官没看出她怀孕。她住的是自带卫生间的普通间,3个月包括住、产前产后餐饮及照顾婴儿的费用总计约9600美元。她当时还在待产中,她说感觉这里还不错。不过,在美国生孩子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在王小姐的月子中心,一名护理人员表示,首先是产检和生产都在私人医院,医院规模和设备都不如国内大医院。另外,顺产的产妇在生产24小时后就被要求离开医院,剖腹产的产妇在72小时后就要离开医院,产妇在生孩子后这么短时间内离开医院,很多中国人的体质和习惯对此是难以适应的。据了解,美国当地人士反对华人月子中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孕妇并没有向美国纳税,产妇和婴儿却可以享受美国或是加州的医疗福利。张小姐解释说,有的月子中心可能会通过一些方式,为产妇申请到只有美国合法居民或是加州合法居民才能享有的诸如免费奶粉等“福利”,但张小姐说她的月子中心不会这样做。一是因为产妇们既然能来到美国生产,就不差那点福利钱;第二,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产妇相当不利
禁令尚难出,监管将更严
据美国《侨报》近日报道,美国社区人士反对月子中心的呼声越来越大,也让经营月子中心的人士感到不安全。一名经营者说,因为来生孩子的孕妇越来越多,他们的生意也停不下来。他们已经采取“化整为零”措施,将月子中心分散到各个独立的民居,最多安排2名孕妇住在一起,以求符合“住宅管理条例”。同时,因为成本上升,他们向孕妇们收取的费用也上升了几乎一倍。一名在洛杉矶东区长期经营月子中心的业者表示,他们除了分散孕妇之外,还告诉孕妇们不要结伴出游,也不要结伴到居民区附近散步,以免引起附近居民的关注。如果需要外出的话,他们会约专车将她们分批送到离家较远的购物中心。他们还将月子中心的围墙修起来,挡住邻居的视线,以求不被举报。其实,华人月子中心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利润驱使和市场需求,加上地方政府并没有适用的法规及时进行查处,使得一些问题越来越严重,有的开始涉嫌违反联邦法。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扰民”和违反相关的房屋和营建法规。此外,有些月子中心的卫生、护理和饮食条件等无法满足联邦或州政府的标准,电器设施方面存在违法和安全方面的隐患。最大的问题是,有月子中心为争取国内的客源,铤而走险制作假邀请骗取签证。不过,在移民法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在经营者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华人月子中心应该还会继续在美国存在下去。《环球时报》暗访的两家月子中心就是例证。民不举,官不究,美国亦如此。据记者了解,对于月子中心,美国移民局会加大打击以欺诈手段获取签证的力度,但不会制定诸如禁止孕妇入境的法律,因为这违反人权(人有迁徙的自由),也就违背了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美国是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法外,还有州法以及县、市自己的法律。月子中心只是华裔社区的一个特殊情况,很难在联邦层次上讨论。而在州、县和市的层面,由于无权过问移民的事务,也只能在建筑及环境方面制定一些能够制约月子中心的地方法规,但不会影响合法业者的经营。(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孙卫赤)
禁令尚难出,监管将更严
据美国《侨报》近日报道,美国社区人士反对月子中心的呼声越来越大,也让经营月子中心的人士感到不安全。一名经营者说,因为来生孩子的孕妇越来越多,他们的生意也停不下来。他们已经采取“化整为零”措施,将月子中心分散到各个独立的民居,最多安排2名孕妇住在一起,以求符合“住宅管理条例”。同时,因为成本上升,他们向孕妇们收取的费用也上升了几乎一倍。一名在洛杉矶东区长期经营月子中心的业者表示,他们除了分散孕妇之外,还告诉孕妇们不要结伴出游,也不要结伴到居民区附近散步,以免引起附近居民的关注。如果需要外出的话,他们会约专车将她们分批送到离家较远的购物中心。他们还将月子中心的围墙修起来,挡住邻居的视线,以求不被举报。其实,华人月子中心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利润驱使和市场需求,加上地方政府并没有适用的法规及时进行查处,使得一些问题越来越严重,有的开始涉嫌违反联邦法。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扰民”和违反相关的房屋和营建法规。此外,有些月子中心的卫生、护理和饮食条件等无法满足联邦或州政府的标准,电器设施方面存在违法和安全方面的隐患。最大的问题是,有月子中心为争取国内的客源,铤而走险制作假邀请骗取签证。不过,在移民法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在经营者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华人月子中心应该还会继续在美国存在下去。《环球时报》暗访的两家月子中心就是例证。民不举,官不究,美国亦如此。据记者了解,对于月子中心,美国移民局会加大打击以欺诈手段获取签证的力度,但不会制定诸如禁止孕妇入境的法律,因为这违反人权(人有迁徙的自由),也就违背了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美国是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法外,还有州法以及县、市自己的法律。月子中心只是华裔社区的一个特殊情况,很难在联邦层次上讨论。而在州、县和市的层面,由于无权过问移民的事务,也只能在建筑及环境方面制定一些能够制约月子中心的地方法规,但不会影响合法业者的经营。(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孙卫赤)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取締月子中心立法 州議會聽證


April 18, 2013 
由加州眾議員Curt Hagman提出的AB 192法案,17日於州議會舉行聽證,在日前4票對7票被參議院委員會(Senate committee)駁回後,他再提出該法案尋求支持。
AB192是因應去年底奇諾岡(Chino Hills)喧騰一時的月子中心風波而生,該法案若通過成為法律後,即可依法取締加州境內住宅區的地下月子中心,業者將面臨罰款或入監的刑責。17日聽證會的主角,是眾議院地方政府委員會( Assembly Local Government Committee),他們將審查此法的立意和依據。
法案強調「在住宅建築、地目法規下營運旅館是非法行為,今將此類活動定義為犯罪(m sdemeanor),並對其進行財務(monetary)懲戒。」Curt Hagman主張住宅區的旅館行為已近氾濫,有必要透過法律制約。
在AB192法案裡,並未針對來美生子的部分提出制裁,著重的是住宅區旅館行為,目前尚無具體法令針對觀光客到美產子(birthing tourism)予以限制。因此,即使未來法案通過,直接影響的是月子中心業者,外國孕婦待產並無觸法疑慮。
在地下月子中心最多的洛杉磯縣,縣政委員會以四比一表態支持AB192法案,贊成者覺得有需要透過立法,有效取締業者的違法行為,反對者則認為此舉已有越權之虞,且州議會應關注審查財政預算,而不適干涉地方政府的行政權責。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8年埋屍懸案 一天定罪


April 11, 2013
本案檢察官Habib Balian為28年懸案正義落幕感到高興,認為陪審團做出了正確裁決。

警方1994年在聖瑪利諾一家民宅後院發現一具屍骨。當時該戶人家剛新買房子不久,準備在後院加建游泳池,結果發現驚人意外。這時離舊屋主夫婦失蹤已九年之久。(本報檔案照)

一度震驚聖蓋博谷華裔社區的聖瑪利諾民宅後院28年埋屍懸案10日告一段落,洛杉磯縣高等法院12名陪審員一致裁定殺人兇嫌假洛克菲勒「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受害人家後屋當年的留學生住客、住家主人夫婦「人間蒸發」後神秘失蹤多年、現年52歲的波士頓居民Christian Karl Gerhartsreite,面臨27年牢獄至終身監禁。
持續數周的聖瑪利諾懸案陪審團,出人意料在短短一天零一個小時的閉門研議後做出裁決,無異議裁定Gerhartsreite一級謀殺罪成立,法官同時宣布將在6月26日公布被告量刑結果。Gerhartsreite10日中午在聆聽法官宣讀裁決時面無表情。

本案檢察官Habib Balian表示,由於一級謀殺罪的最低量刑為25年,而被告在作案後將受害人頭顱切下掩埋,手段極其殘忍,至少加刑兩年。

Gerhartsreiter在80年代中期,以洛克菲勒的名字借住在聖瑪利諾Lorain街1920號一棟豪宅的後屋,而豪宅的主人,正是後來人間蒸發的Sohus夫婦和他們的母親。據當時的鄰居和教會人士回憶,假洛克菲勒當時自稱是來自德國的英國望族,在南加大留學生,閒時活躍於當地教會,相當有女人緣,社區不少人在多年之後還記得這位年輕人,當時一位鄰居甚至還曾想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不過,在Sohus夫婦1985年2月突然「人間蒸發」後,洛克菲勒很快也告神秘失蹤,誰也不知其去向。直到多年之後警方在威斯康辛州查到一名駕駛違規的男子,才發現車主註冊人正是Sohus夫婦。在警方調查過程中,洛克菲勒再次失蹤。而1994年,聖瑪利諾豪宅的新主人在後院準備加建游泳池時,居然挖到一具男人屍骨,經警方檢驗正是當年失蹤的男屋主。而同時失蹤的女主人,始終沒有下落。

後改名Gerhartsreite的假洛克菲勒五年前因與分居太太爭奪女兒在波士頓的一家旅館被警方以「綁架罪」逮捕。警方順藤摸瓜調查顯示,在過去28年當中,Gerhartsreite先後使用多個名字。但其辯護律師在本案辯護中表示,Gerhartsreite使用多個假名是出於虛榮心,包括將自己說成是洛克菲勒家族成員、電影人、法官、成功人士、父母在車禍中喪生等謊言博取別人的同情和女人們歡心,但這些虛榮與並不能證明他與殺人有關。

不過檢察官在法庭結辯中指出,在聖瑪利諾民宅後院中挖出的屍骨,包括一個裝在兩隻塑料袋中的人類頭顱,該頭顱顯然是被兇手殘忍切下。而裝頭顱的兩個塑料袋,分別來自南加大和威斯康辛州大書店,這兩個大學,正是Gerhartsreite當年曾經就讀的學校。「兇手怎麼都不會想到,這兩個深埋在地表四呎之下的塑料袋,有朝一日會重見天日」。

不過辯方律師試圖說服陪審團,用兩個與自己身分有關的塑料袋作案手法愚蠢至極,而Gerhartsreite天生聰明,學業優異,不可能如此引火燒身。辯方律師並表示,塑料袋只是間接證據,本案缺乏直接證據,因此他們「尊重陪審團裁決,但不同意,並將馬上提出上訴」。

檢察官Balian10日對陪審團裁決結果表示滿意,他表示,本案雖懸疑將近30年,但陪審團做出了正義的裁決。他相信陪審團的裁決,是通過事實看到了真相。不過對於被告的犯罪動機,Balian只表示「兇手想讓John Sohus死,然後真的付諸了行動」。

10日專程到法庭旁聽的John Sohus的繼姊對陪審團對本案終有結果感到安慰。她也感謝這麼多人長期以來對本案的關注。她回憶說,她的繼弟是一個很可愛的書呆子,「在當時還沒有流行遊戲機的時候,John已開始擺弄那些玩意兒了」。

1985年神秘失蹤的John Sohu夫婦。(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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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洛克菲勒、真名Christian Karl Gerhartsreiter 的三個不同時期的照片。(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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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瑪利諾後院發現掩埋屍骨的民宅。(本報檔案照)

 

2013年4月9日星期二

縣政委員肯納比支持AB192法案



州眾議員Curt Hagman為遏止非法月子中心極力奔走,推動AB192法案,未來業者一旦觸法,恐將面臨罰款甚至入監的懲處。法案的推動,也是讓加州各級縣市執法有所依循,使來美生子難以在灰色地帶求存。
Curt Hagman透過書面聲明表示:「AB192法案是給社區一個工具,藉以懲戒利用住宅經營非法月子中心的業者,同時遏止這股錨嬰歪風。」他解釋,此舉是為了保障合法業者權益,也是回歸社區寧靜、保障公共安全的作法。

法案規範的範圍涵蓋建築、結構物和土地,以及商業區、住宅區、開放空間,乃至於休閒地、農用地等,都將被納入執法區,避免產生灰色地帶被濫用。在法案定義,非法月子中心視同犯罪行為,將被處以罰鍰或者坐監。

法案中的第一項(Section 1) 65863.15條文提到,任何人違反縣市地目法規(zoning ordinance),或在縣市規範區域外經營旅館者,即視同犯罪行為,一旦確認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或酌情輕重入監30天到六個月,若情節嚴重將面臨罰款和坐監兩項懲處。法案定義的旅館(Hotel),意指建物內包含六個以上客房,提供公眾短期住宿、有交易行為。


非法月子中心事件傳出後,洛杉磯縣政委員肯納比(Don Knabe)一方面責成執法部門加強取締,另一方面亦高度關注州議會立法現況。日前,他表態支持AB192法案,並呼籲其他縣政委員背書。
共和黨籍州眾議員Curt Hagman今年初提出AB192法案,針對民宅經營旅館訂定罰則,目的是掃除非法月子中心亂象,以法律懲戒的手段嚇止來美生子潮。由於其奇諾岡選區去年底爆發示威,Curt Hagman遂向州議會提出法案,回應選民期待。

肯納比辦公室新聞經理Andrew Veis說,起草AB192法案目的,是將違反地區建築、地目法者的行為明文化,確認此行為屬非法(Illeagal)。同時,也針對開月子中心的業者訂下罰則,違者將處以罰鍰或入獄。縣政委員肯納比稍早在縣議會的動議說:「這些地下家庭旅館行徑囂張,已影響合法業者權益,且逃避繳稅、騷擾居民。」他抨擊業者危害地方健康和消防安全、漠視公權力,此等行徑罪大惡極(flagrantly)。

縣府執行長藤岡(William T. Fujioka)表示,南加境內包括洛縣、聖伯納汀諾縣等,將一般民宅當旅館經營的亂象,已到氾濫程度。他進一步解釋,從2007年到2012年11月,地目檢查員共計於聖蓋博谷、洛縣查獲16起,但從2012年12月到今年1月中,收到的檢舉信函和電話超過60起,數目相當驚人。

在AB192法案裡,凡民宅寄住超過六人、雙方有交易行為即定義成「旅館」,但藤岡認為有明確化必要,按縣檢察官辦公室看法,僅將「旅館」一字帶過太含糊,現證實的非法案例遊走於「旅館(Hotel)、出租公寓(Rooming house)、供膳食短住宿公寓(Boarding house)」間,並不利公權力執行。

藤岡表示,AB192法案並沒提及非法業者逃漏稅的部分,只在建築違法和地目法訂定罰則有待商榷。他還提出一項質疑,AB192法案需擴及在商業區(commercial zone)建築當民宅使用的罰則。對此,將和Curt Hagman辦公室研究,將法案內的文字逐一推敲,以杜絕非法月子中心業者入侵住宅區。

2013年4月4日星期四

憂鬱華女 逆行車對撞害死人


劉怡的「日產」轎車撞得嚴重變形,即將被平板卡車運走。(取自聖地牙哥第五頻道電視)
劉怡的「日產」轎車撞得嚴重變形,即將被平板卡車運走。(取自聖地牙哥第五頻道電視)
聖地牙哥一華裔女子日前似為自殺,故意駕車逆向行駛,與一女送報員的廂型車迎面相撞,導致兩人死亡。這起撞車慘劇的真相一經傳出,馬上引起當地媒體與民眾高度關注,不少人在網上留言斥責自殺者「加害他人,沒有良心」,還有人詛咒她「該下地獄」。
案中華裔死者為聖馬可斯市居民劉怡(Yi Liu,譯音),警方法醫稱她長期服用抗憂鬱症的藥物,病情嚴重,早已有自殺傾向。4月1日(星期一)凌晨3時許,她獨自駕駛一輛1997年的「日產」(Nissan Maxima)四門轎車離家外出,在加州78號公路的聖馬可斯大道(San Marcos Boulevard)出口故意逆行,駛上高速公路,結果與正常向東行駛的一輛2001年「克萊斯勒」(Chrysler Cruiser)廂型車迎頭相撞。
駕駛廂型車的是38歲西裔婦女瑪莉亞‧瓜德盧佩‧瓦爾加斯(Maria Guadalupe Vargas Lopez),當時她正在為「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U-T San Diego)派送報紙。突如其來的猛烈對撞使兩車面目全非,瑪莉亞‧瓜德盧佩當場死亡;劉怡則重傷昏迷,陷身於車輛殘骸中。營救人員將她救出並送往附近的帕羅瑪醫療中心(Palomar Medical Center)急救,但抵達後即告不治。
西裔女死者是家住艾斯康地多(Escondido)的單親媽媽,事發時她剛從「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的北區發報中心將大批報紙裝好車,開始派送旅程。不料竟遇到這輛逆行的「自殺車」,枉送一命。
警方尚未透露他們斷定劉怡「為自殺而故意撞車」的依據為何,但已將事件的定性通告各媒體。網上立即有不少人發表評論,留言者一致對女送報員枉死表達同情與憐憫,同時譴責自殺者劉怡「自私」、「害人」。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

電腦看A片中毒 罰錢才能脫身?



March 31, 2013 
洛杉磯縣警局發布名為Ransomware的網路病毒警告,表示接到多起相關投訴,一旦受到感染,受害者電腦將不受控制,病毒會將受害者帶到一個網站,告知若不支付罰款,將會遭到FBI起訴。
家住蒙特利公園市的吳先生近日在家上網瀏覽一個成人網站時,電腦突然跳出一個無法關閉的窗口,自稱是聯邦調查局的頁面,並告知吳先生因為瀏覽未成年色情影片、非法下載等行為已經遭鎖定,同時列出多項罪狀的罰款,每項200元,只有通過現金卡MoneyPak支付罰款,才可免遭訴訟。
看到此信息的吳先生,嚇得臉色大變,馬上電話求助朋友,拜託他們馬上購買現金卡,一名從警的朋友獲知後,告訴吳先生這只是最近網路上流行的一種病毒和騙局,切莫當真。
而洛縣警方也表示,最近持續收到受害者對於類似網路病毒的報警,他們指出,當受害者感染該病毒後,電腦即無法操控,隨後就會發生類似於吳先生的情況,被騙錢財。
由於這種病毒,無需點擊,在遊覽一些安全措施較低的網站時會自動裝載在受害者的電腦上,受害者很容易中招,而聯邦調查局從去年起已經注意到這種病毒。
聯邦調查局的網站顯示,這種病毒最早於2011年產生,在2012年大範圍傳播,曾在去年8月發布提示。他們指出,受害者在受到感染後,應聯繫專業人員將病毒移除,重啟電腦後仍可使用,病毒可能存在電腦裡記錄受害者的信用卡信息等、前往http:// www.ic3.gov/default.aspx對病毒進行報告。
IT從業人員陸先生指出,民眾除聯繫專業人員外,也可以手動清除病毒。首先打開或重啟感染的電腦後,馬上按F8進入高級選項菜單,選擇使用帶有網路的安全模式重啟(Safe Mode with Networking. Safe Mode with Networking),隨後在Windows系統下按Windows徽標鍵+R 鍵,鍵入iexplore http://www.spywarehelpcenter.com/removals,下載清除該病毒的Spyhunter,最後根據該軟體指示清除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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